2021年以来,10多个城市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还有8个省在路上。

10余地提高低保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记者发现,2021年南昌、厦门、济南、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汕头、惠州、江门、肇庆都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南昌规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795元;厦门已明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50元,增长6.3%;济南提出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904元/月和676元/月,市中、槐荫、天桥、历城、济南高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904元/月。

另外,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67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00元/人月、农村为551元/人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韩克庆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经济发展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仅符合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加的预期,而且可以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对记者表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提高最低生活水平是必要的,这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幸福感和收获,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