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23日报道,据韩国司法界23日消息,上月23日,检方扣押朴槿惠私宅,以追缴其拖欠的罚金和犯罪所得金额。

据报道,1月14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判处朴槿惠20年监禁,罚款180亿韩元(1.37亿元人民币),并追回35亿韩元。第二天,首尔中央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向朴槿惠发出罚款和付款令,但截至2月22日,朴槿惠尚未支付相应数额。结果,韩国检察官没收了朴槿惠位于内谷洞的住宅。

早些时候,韩国法院接受了冻结朴槿惠资产的请求(当时基准地价为28亿韩元)和存款、支票等30亿韩元进行追缴保全,韩国法院接受该请求冻结其资产。截至本月16日,韩国检方已对朴槿惠的金融资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26亿韩元,并将没收的房地产委托韩国资产管理公社予以拍卖。

韩联社说,韩国的”刑法”规定,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必须服苦役最多三年。如果无力支付罚款和追回款项,韩国检察官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和没收隐藏财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