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政府决定将福岛核电站的核废水排入太平洋,引起周边国家的强烈反对。作为一个遭受过核攻击、了解核废料危害的国家,日本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日本一直在隐瞒核事故。

只要回顾日本核工业的发展历史,就不难发现,福岛核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日本核电工业和政府几十年来的一再漠视、隐瞒和不作为。现在日本政府已经决定将核废水排放到太平洋,恐怕正是抱着这种一贯的态度。

日本开发利用原子能始于1955年。当时日本国会通过了《原子能基本法》,规定原子能的使用应限于和平目的,并应以“民主、自治、开放”三项原则为基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日本此后的原子能开发利用中,违反三项原则的现象比比皆是。

自1966年日本核电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以来,一直笼罩在事故的阴影之中。1970年,关西电力公司在福井县建立了梅滨核电站。仅仅三年后,1973年3月梅滨核电站1号锅炉发生燃料棒故障事故。当时,核电站工作人员发现两个燃料棒上部受损。他们检查了熔炉,发现部分燃料棒碎片无法取出。

事故发生后,关西电力公司选择隐瞒到1976年底。关西电力公司解释说,“事故并非发生在运行过程中,而是在检修过程中,受损部分将不再使用”,公司以此为借口,声称无需向日本政府报告或公开。但专家很快批评说,即使在维修过程中,燃料棒碎片也会产生强辐射。此外,本应监督维修过程的官员没有向上级部门报告这一事件,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