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辽宁营口启动三级应急响应。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发布《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1号》,下达命令如下:

1、全市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实行二级管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预防和控制疫情作为当务之急,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切实履行职责,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在鲅鱼圈区全局性核酸检测工作基础上,全市其它县(市)区全局性核酸检测工作要于2日内完成。各县(市)区要以人员实际居住地为单元,统筹做好人员的排查登记、信息录入、抽样检测等工作,确保组织有序、人员到位。

3、自4月26日以来,高危地区的接触史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其所属的社区和单位报告登记情况,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与其合作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健康编码及核酸检测结果均真实可靠,瞒报、谎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严格执行中风险区域管理制度,确保风险不外溢;对中危区人员实行只进不出的封闭管控措施,严禁家居隔离人员离开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