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微博出现了这样一条热搜“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引发广大网友关注。

恋爱一年多的李先生与张女士分手后,李先生要求张女士退还他在恋爱过程中转账的4万多元,并将张女士告上法庭。

法官表示:情侣之间的转账是赠与还是借贷,需要结合具体数额,以及情节等综合考虑,一般恋爱中转账有特殊意义的数额,如520元、1314元、888元、999元等,通常表现为赠与,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借贷,而李先生转账给张女士,则没有表现出特殊意义的数额,张女士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转账是赠与。

最后,南京秦淮法院判决张女士偿还借款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