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六月一日开始实施。该法案是否是熊孩子的“护身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对此回应了社会上一些这样的声音,他26日在北京说,熊孩子称谓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一定程度是戴着墨镜看待“问题儿童”。

郭林茂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承载着中华的未来希望,通过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由于极个别未成年人犯了罪错,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熊孩子”的“护身符”,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

郭林茂强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特殊群体,作为一个重要群体,他们的心理还比较不成熟,认知水平比较低,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只有一小部分未成年人违法,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应该归于成人,而不能简单地归于未成年人自己。对于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挽救的方法,使其重新健康成长,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华民族,有着优良传统文化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