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月开始,对广大的劳动者,尤其是户外劳动者来说,6月工资或将多一笔,将会有一笔额外的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制定,明确了高温津贴的具体制度。

如果雇主安排雇员在35℃以上(包括35℃)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而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包括33℃),雇主应向雇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将其纳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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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发放标准不同

有地方连发7个月

就高温津贴发放时间而言,各地也因气候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将6月作为高温津贴发放的起始点。这些国家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西,山东,广东,广西,湖北等等。

根据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长短,在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省份中,以6-8月或9-9月为最多。在这些地区中,海南省发放时间最长,为4月~10月,时间跨度达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