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罪犯同日执行死刑。山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告栏之上贴出公告,宣告对6名罪犯履行死刑。

记者注意到,6名罪犯之中,4人牵涉杀人案件,1人牵涉毒品犯罪,还有1人长期被非法拘禁的女孩,多次强行与被害人爆发性关系,导致被害人怀孕生女。

根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28日的通报,1975年生的罪犯刘忆,是山东省莒南县人,初中文化,无业游民。2011年11月25日16时许,刘忆驾车在莒南县草沟水库附近遇到七年级学生徐某某(被害人,女,时年13岁),刘忆通过哄骗手段将徐某某载回家中拘禁,直至2014年。

刘忆母亲葛玉美(同案被告,已判处)协助刘忆拘禁徐某某。在此期间,刘忆明知道徐某某不满14周岁,依然强行多次与徐某某发生性关系,致徐某某怀孕产下一女

根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报,法院判刘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判决之后,刘忆不服提出上诉,山东高院经二审依法维持原审判决。最高法依法核准刘忆死刑。

2021年5月28日,临沂中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兰山区依法将刘忆等六名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