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9日报道,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老荣志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一审判决。

劳荣志,1974年出生,九江石化公司小学教师。从1996年到1999年,劳荣志和他当时的男朋友在南昌、温州、常州和合肥发生了四起绑架、抢劫和杀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捕,并于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经过近20年的逃亡,2019年12月,劳荣志在福建省厦门被捕。

2020年12月21日,劳荣志一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南昌市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志和法子英共同策划了四起绑架案,在南昌、温州、常州和合肥发生的抢劫和故意杀人案中,劳荣志参与杀害了5人,并抢劫了大量钱财。在此期间,两人合谋,分工明确。劳荣志在娱乐场所(俗称“坐在舞台上”)当服务员,寻找有钱人犯罪。

庭审中注意到,在庭审过程中,劳荣志一再辩称阴谋不存在,他也是受害者。在最后的陈述阶段,劳荣志向受害者的家人道歉,但说她在21岁时被利用、胁迫和殴打。她也想自杀逃跑,但不知求助于谁,一次又一次错失良机,最终导致不可挽回、不可原谅的后果。

辩护人当庭指出,对劳荣志涉嫌抢劫、绑架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现有证据不足以造成死亡和故意杀人。截至本次庭审,陈通华已与老荣志会见19次 根据南昌检察院公诉意见,劳荣志是一系列犯罪的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其主观恶性很深,应当对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