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9日报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一些专家建议,艺人也应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注册的不得在各种平台上上岗”。

通过资格认证制度实现行业准入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手段。在娱乐业治理近年来成为社会热点话题的背景下,人们自然会思考,能否通过扩大持证上岗的范围来治理娱乐业长期存在的弊端。然而,不同于演出代理和主持人,演员的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的表演能力和艺术水平难以量化。为了持证上岗,有效考核他们的“思想、政治、理论、职业道德修养”,恐怕还需要科学的设计和长期的探索。

此外,据媒体报道,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一些演员需要演出证才能登台演出,但后来,随着相关部门简化管理和权力下放以及相关法规的修订,演员在本世纪初不再需要表演证书。如果我们想知道,演员使用证书,我们也可以考虑改进相关的系统。

即使演员可以使用证件,这只是事前管理的手段。或许可以在“上手”之前解决资格问题,但实现演员“不忘本心”的关键是实现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不仅要把好事情关在前,而且要在日常管理中继续进行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教育,履行好事情的监督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警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同时,善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让包括演员在内的娱乐业从业者在事后通过社会舆论的敬畏和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