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湖南槟榔习俗已开始发生变化,槟榔在婚俗中由明清时期的定聘之礼发展为提亲之礼。定聘礼相比提亲礼,要更加隆重,从定聘礼转为提亲礼,一定程度上是槟榔在婚俗中重要性改变的表现。

清末以后,婚礼越来越重金钱、首饰等高价值的实物,槟榔虽然仍有出现,但数量很少,已然成为一种传统延续的象征。
近代新式礼仪传入,西式婚礼一度盛行,虽然一时难以直接深入乡村,但对传统婚礼的冲击已初现端倪,在传统婚礼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槟榔也不免黯然失色。
湖南历史上虽是较为严重的烟瘴地区,但经过长期发展,特别是明清政府对湖南大力度的开发,使得人口急剧增长,至“嘉庆、道光年间,湖南的山林荒野已开垦到相当程度”,以至于“嘉庆以后,湖南即开始出现土地问题和人口问题”。大规模的土地、山林开发和人口的急剧增长,使得瘴气赖以存在的环境范围不断缩小,其对人们的影响也逐渐减弱。
至近代以来,湖南的瘴气逐渐消失。这样,多用于消瘴的槟榔其重要性亦随之下降。另外,槟榔虽然具有消瘴的独特功效,但在湖南的产区分布并不广泛,人们消瘴也不可能只依赖槟榔一物。乾隆《马平县志》载:“辣椒味辛辣,生食之,可消水气,解瘴毒。”乾隆《梧州府志》载,杨桃“状甘酸而美,能辟岚瘴毒”。总而言之,酸、辣等具有提神功效之物,对御瘴都有作用,而杨桃、辣椒、烟丝、生姜等物,相比槟榔,在湖南的产区分布广泛,几乎遍布全区。这些廉价易得的土产相比槟榔而言,实际使用率应高于槟榔。
所以文献多记载,来客时才以槟榔招待,日常则较少食用。如今湖南槟榔已经成为了当地人的吃食习惯,由于一系列的演变过程,让湖南嚼槟榔习俗在湖南广泛流传,但种植范围始终没有扩大,故而湖南槟榔遍从以前繁盛的婚礼宴请习俗中变为以一种更亲民的方式融入湖南人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