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最近发布的文书,2020年,万国城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9月15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追加,林丹成被执行人。这个案子成了终本案件。今年12月,案件恢复执行。

据媒体报道,近日,前羽毛球运动员林丹添加了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541661元,执行法院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国判决文书网,2018年7月,万国城(广州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和广州西敏旅运票务有限公司约定,西敏公司将向万国城公司股东林丹、其配偶谢杏芳和其他第三方提供机票,万国城公司在收到账单之后,将在信用期之内按月支付机票付款。然而万国城公司在催促付款之后仍未能支付2018年9月至12月的机票付款,西敏公司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裁定万国城公司应偿付40多万元机票款给西敏公司和相应的利息,以及律师费。

随后,林丹回复:本人与万国城公司在合作方面存在分歧,于3月份离开了公司。之前代表公司出席活动的机票酒店住宿钱,不知道万国城公司欠账票务公司。现在正由律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