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淮安一名女子车祸从担架摔落身亡。据悉,该女子张某在与他人乘坐电动汽车的过程中发生刮痕后摔倒在地,另一方朱某离开现场。后来她被一辆三轮车碾过,车主逃走了。

当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抬担架时,担架不小心掉落,躺在担架上的张某的头摔到了地上。张某在被送往医院几天后死亡。法院裁定,张某应该承担40%的责任,朱某是30%的责任,并超过350000元的赔偿,,三轮车主人20%的责任,医院10%的责任和赔偿超过100000元。

从主观心态上看,朱某和三轮车车主忽视了损坏的后果,救护人员疏忽大意。综合以上因素,判决认定张张某承担40%责任,朱某承担30%责任,三轮车主承担20%责任,医院承担10%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