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年轻人都喜欢到酒吧玩耍,或者是谈生意,喝酒过后很容易发生一些出乎意外的事情。男子在KTV嫖娼后被处罚,以未讨论过价钱为由,将处罚单位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具体详情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男子在KTV喝酒男子在KTV喝酒

山东济南,男子在KTV唱歌喝酒后,因在酒店房间与女子发生关系,被民警处以拘留15日,并处罚款5千元。事后男子不服并提出行政复议,未果后,男子以没付款、没谈过价钱为由,将处罚单位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警方举证称,首先白先生和女子并不认识,而且在检查时双方正在发生关系。再者,白先生的朋友当天晚上转了1212元到KTV账户,警方认为这笔钱就是嫖资。在本案中,根据白先生提供的证据不符合,所以法院认定民警的行政处罚没有事实依据,撤销对白先生的行政法处罚,案件的受理费50元由警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