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起诉了三家公司,原因是它们未履行其财务报告义务。

  法律规定,澳大利亚公司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ASIC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ASIC起诉的三家公司包括:

  1、Burbank Properties Pty Ltd ACN 010 072 170(Burbank);

  2、JHT Holdings Ltd ACN 164 889 481(JHT Holdings);

  3、Grundfos Australia Holding Pty Ltd ACN 162 450 259(Grundfos)。

  Burbank在2015年至2019年(含)的5年内未提交年度财务报告。Burbank被定罪,并被处以5,000美元的罚款。

  JHT Holdings在2014年至2018年(含)的5年内未提交年度财务报告。JHT控股被定罪,并被处以5000元罚款。

  Grundfos被控在2014年至2018年(含)的5年内未按时提交年度财务报告。根据《犯罪法》第19B条,Grundfos以保释金的方式被无罪释放,并被要求行为良好。

  ASIC将继续采取行动,以确保公司遵守其财务报告义务。准确和及时的财务报告使股东、债权人和公众能够对澳大利亚公司作出知情决定。

  背景资料

  《公司法》第292条要求所有披露实体、上市公司、大型产权公司和注册计划在每个财政年度编写财务报告。

  《公司法》第319条要求披露实体和注册计划在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完整的财务报告。所有其他实体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