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消息,男子酒醉参加科目三考试被判0分,相关机构被通报。

四月二十日,广西柳州,男子醉酒后参加科目三考试,安全员闻到浓浓的酒味后叫停,对考生刘某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考生体内酒精含量为100 mg/100 ml,已达到醉酒标准,民警当场批评,并判定该考生酒后驾驶。将对所辖驾校、驾培的上级管理机关运管部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