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消息,17岁男生打伤猥亵少女者被索赔1.4万,威胁者称其为故意伤害。

河南焦作的一起“17岁男生打伤猥亵少女者”的案件获得新的进展。据了解,近日被打伤的猥亵少女的和某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17岁的男孩王某索赔近14000元。

犯罪附带民事诉状的内容显示,和某豪在诉状中称,2019年12月8日晚上,和某豪与王某、佳佳(化名)等人在焦作市某酒吧喝酒至次日凌晨;随后,和某豪因言语不和与王某发生争执,王某向和某豪脸部猛击一拳,致和某豪摔倒后再次踢打其脸部,造成和某豪鼻骨骨折。与某豪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和某在诉状中称,他在当地医院住院14天,因此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4000多元、护理费1700多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等,共计1.39万多元。

2018年12月9日凌晨,河南焦作一家酒吧,女生佳佳、被告人王某、被害人和某豪等5人在喝完酒离开后,和某豪趁机拉扯佳佳的手,又搂住亲其脸部,提出让佳佳跟着自己;佳佳将和某豪推开后离开。

诉状中称,在酒吧门口,佳佳将自己被亲一事告诉同伴,然后和王某一起离开回家;行至停车场南,王某在出租车旁与佳佳等人说了和某豪亲吻佳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