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九日下午,教室奸杀案民诉宣判。记者从“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受害人的母亲李洁处了解到,该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她刚刚收到法院判决书。

根据判决,法院认定被告王某哲、吕某霞应承担90%的赔偿责任,新东方承担10%的赔偿责任。由于李洁在本案中没有向新东方索赔,法院判决被告吕某霞向李洁书面道歉,赔偿李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住宿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00755元。

李洁对判决结果表示基本满意,如果对方提出上诉,她也一定会应诉,如果对方15天内不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她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而言之,不管是上诉、不予赔偿,还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我都不会放弃,这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公道。”李洁说,她的女儿已经离开了她整整五年,而她最终还是等到了最后的判决。

「今天是女儿五周年忌日,要是女儿还活著,她也是个大姑娘了,太心痛了。」,李洁说,正准备买些忌品,待会给女儿烧纸、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