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江苏南通,102岁老人状告子女引起关注。

102岁的叶女士,她的5个孩子因为家庭矛盾而拒绝赡养老人。叶女士身患多种疾病,希望在养老院居住,费用由孩子们分担。地方法庭进行巡回审判,直接在叶女士家开庭。最后,叶女士与5个孩子签订了抚养协议。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抚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否则严重或追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