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五日,浙江省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通知》称杭州非本市户籍交社保满4年可购1套房。

《通知》提到,从加强住房限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三个方面加强调控。《通知》进一步强化住房限购。

一是规定落户本市不满5年的户籍家庭,从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购买住房。

二是规定非本市户籍的家庭,从购房之日前4年起,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