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但有时候狗发起疯来也是很可怕的。江苏一名女童遭狗咬毁容,当地回应:犬只已经处理,那么狗主人不用承担责任或者赔偿吗?

女童被狗咬伤女童被狗咬伤

近日,来自江苏宿迁的刘先生在网上发帖称,今年4月3日,他5岁的女儿在小区楼下公园玩耍时,被一只无人看管的阿拉斯加狗咬伤,造成毁容。后来,他被转移到三家医院接受治疗。孩子尚未康复,仍在接受治疗。

现在狗主人已经交了25万治疗费,不想负责。谈判失败后,刘先生无奈地将此事发到网上,引起了热心网友的关注。据刘先生介绍,事发时,狗主人将狗单独绑在晒太阳,但狗主人却不见了。

直到警察赶到现场,狗主人才出现。同时,刘先生还透露了狗主人的姓名和单位,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报道称,当地纪委介入,似乎是乌龙。

本案中,狗主人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将狗放置在公共场所,还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小女孩受伤经认定为轻伤以上的,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