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凯 黄琳燕)12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同意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以下称六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六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战略之后,就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至今已开展7年创新探索,形成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1+4”示范试点格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于今年4月启动新一轮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我市作为全省唯一代表被省政府推荐申报。

近年来,我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总体呈现出梯队发展、布局集聚、动能增强、环境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特别是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新引擎,服务经济主导格局不断强化。“十三五”时期,南京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8.4%,超过同期GDP增速1.1个百分点。2021年,服务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1%,较上年提升8.3个百分点。

国务院同意南京等六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将从国家层面赋予南京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使命新机遇,有助于南京抢占开放新高地,集聚全球服务业先进资源,催生一批高质量的新产业新主体,提升城市开放能级,为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商务部批转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加快拟制《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适时推出“全球数字服务商集聚计划”等一批产业扶持政策,增强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区域、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开放平台联动效应,推动国际服务业高端资源集聚,促进开放领域集成创新,最大化释放政策红利,努力打造全国、全省领先的开放枢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