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消息,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一审判决,茶颜观色败诉。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茶颜悦色》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侵权的一审判决公告。

四月二十六日上午,法庭判决“茶颜观色”一方败诉,停止在全国范围内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特许加盟招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茶颜悦色”一方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累计赔偿170万元。

天心区法院在26日的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集中宣传活动上,隆重推出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本案是第六期,讨论了不正当竞争纠纷问题。

2010年8月17日,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状告广州洛旗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凯郡昇品餐饮有限公司和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的装潢标识,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