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八日,记者从赠款300万元给水果摊老板的老人家属处了解到,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老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法院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之前,上海宝山区一位八十八岁老人的老伴和儿子都已过世,一人独居,近几年生活上受到小区水果摊主小游(化名)一家的照顾。这位老先生带着小游去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意定监护,决定将自己的晚年和遗产,包括自己价值三百万的财产,全部托付给他。此外,双方还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中遗赠扶养协议对受益人履行扶养义务有严格的规定,否则立遗嘱人可以撤销财产扶养。

家庭成员吴女士表示,将来会有关于监护的诉讼。判决结果表明,水果摊老板小刘认可鉴定结果。小刘说他2017年开始照顾老人“以后要诉讼就诉讼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