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和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多家机构,在“益心华泰 一个长江”环境保护项目的支持下发布《企业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从A股中抽样选取了188家生物多样性影响类的上市企业,包括了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等7个类别,从企业2020年年报或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取关联信息,通过建立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视角,评价和量化企业披露行为中对生物多样性的重视程度以及表现。

  据世界经济论坛估计,世界经济产出的一半以上中度或高度依赖于自然条件的健康稳定,大量经济活动的可持续性和相关金融资产的价值依赖于生物多样性和环境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如果这些生态系统服务受到严重破坏,金融就有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

  报告中的信息披露评价体系根据人类活动对生物多样性主要产生的五类影响进行评价,包括土地和海洋利用的改变、直接利用生物体、污染、外来入侵物种和气候变化五方面。评价的逻辑是从企业响应和保护成效两方面出发设计采分点并细化为40个执行指标,最终将企业表现根据得分情况划入设置了得分范围的四个等级。其中第一级代表企业有环境处罚事件,且未进行披露,第四级代表企业在生物多样性披露文本的质量上达到较好的水平。

  评价结果显示,在本次评价的188家企业中,只有15家(共8%)企业在年报或社会责任报告中明确提及了“生物多样性”这个关键词;只有6家(3%)企业达到第四级表现,而97%的企业位于二级和三级,这表明上市公司目前对生物多样性的认知不足,生物多样性在经济活动中的主流化还处在萌芽阶段。披露信息整体呈现出以下几点问题:

  从披露质量来看,大部分企业对生物多样性议题认识和披露不足,极少数企业披露的信息可完整体现其对生物多样性产生的影响和采取的行动逻辑。从披露格式来看,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缺乏统一规范和客观描述标准,难以量化;从披露内容来看,可获得的信息反映出企业的生物多样性行动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框架,且倾向于事后修复而不是事先规避。比如调查显示有119家(63%)的企业披露显示所开展的保护行动与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生物多样性影响有关,但其中仅有10家企业同时披露了其生物多样性相关愿景战略、目标行动与目标管理体系。这反映出大多数企业虽然开展了工作,但生物多样性行动针对性较低,很多是“为了做而做”。

  针对目前企业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报告中也提出相应的建议,包括相关部门应尽快在企业环境披露要求中纳入生物多样性指标,并对披露规范性做出明确指导;而对企业来说,理想的披露内容应包含企业生物多样性行动的全链条流程,从认知识别、愿景战略、目标行动到目标管理的四个阶段;最后,资本市场应尽快建立投资行为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价体系,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学行动和信息披露。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执行主任史湘莹表示,本次研究仅基于企业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的披露质量,目前来看还有诸多的不足。但我们希望通过报告的发布,为监管部门、投融资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搭建一个对话和探讨的平台,共同为减少经济活动中的潜在生物多样性风险、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探索解决方案。

  该报告撰写过程中得到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区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和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伙伴的支持。